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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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全国劳模钱卡照单全收
温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彩兴受贿案昨开庭
通讯员 瓯法 瓯检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昨天,备受关注的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陈彩兴受贿案在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陈彩兴的落马,是温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某公司的黄某行贿案时意外发现的。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在庭上指控,从2005年到2008年初,陈彩兴在担任温州市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合计9.7万元。
  如2005年,温州某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准备申请乙级安全评价资质,因该公司的前身曾出具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申请受阻。为此,该公司负责人找到陈彩兴请求帮忙。陈答应了,并在该公司申请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给予方便和照顾。为答谢陈彩兴的支持及希望陈今后继续照顾,2005年10月,该公司负责人在陈彩兴家楼下送给陈现金5万元。
  当年12月,该公司成功获得乙级安全评价资质。2006年2月,为感谢陈彩兴,该公司负责人又在温州王朝大酒店一楼洗手间内送给陈彩兴3000元的好又多购物卡1张,陈亦收受。
  从2005年到2008年初,陈彩兴又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申请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帮助,并收受贿赂。
  此外,检察院还指控,2006年到2008年间,温州市龙湾区安监局原局长钱玉华(另案处理)为感谢陈彩兴对该局工作的支持与关照,先后3次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陈好又多购物卡,合计9000元。陈均予以收受。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陈彩兴频频回头看旁听席上的亲人。对检察院指控的受贿事实,陈彩兴没有意见。陈彩兴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罪也没有意见。
  现年52岁的陈彩兴从派出所民警干起,曾担任温州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荣获过“全国纺织突破口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纺织工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是温州纺织界的名人。
  昨天,温州市安监局的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告人陈彩兴的家属都到庭旁听庭审。陈彩兴在看到亲人的那一刻流下了眼泪。
  庭审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